18-19畢業同學現在可以回校領取中學文憑考試證書
日期: 28/10/2019
1. 領取日期和時間
- 本校2018-2019 年度畢業的中六同學,可在2019 年10 月28 日至2020 年10 月16 日,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校務處領取2019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證書。
- 由於本校須按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規定,把未認領的證書交還,因此在上述期限過後,同學須自行前往考評局辦理申領手續。
- 根據考評局規定,全試缺席或全部科目成績屬「不予評級」/「未達標」/「未獲級別」的考生不獲頒發證書。
2. 簽收
同學在領取證書時須在指定文件上填上其證書編號,並在適當位置簽名及填上領取日期。
3. 核對資料
同學須即時核對其證書上的個人資料(包括中、英文姓名及身分證明文件號碼)。
4. 更正資料申請
證書上的資料如有錯誤,同學須自行把證書及已填妥的「申請更正表格」交回考評局辦事處處理,相關表格可向校務處職員索取。(於2019年12 月31 日或以前提出的更正申請不收費用;於2020 年1 月1 日至3 月31 日提出的更正申請費用為$258。在2020 年3 月31 日後,考評局將不接納更改證書上個人資料的申請。)
5. 如有疑問,請聯絡本校考試組曾俊明老師。
考試組曾俊明
2019 年10 月25 日